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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已申请执行8八年了。2021年7月14申请追加的被执行人提出复议,包头市中院驳回复议申请。因程序违法,执行法院提交审判委员会程序了原裁定,怎么办

合同纠纷内蒙古 包头2025-04-05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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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2003年7月,上海市奥杰健身房与广州市健身器械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由仲裁机构仲裁”2003年9月,双方发生争议,奥杰健身房向其所在地的上海市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但健身器械公司拒绝答辩。同年11月,双方经过协商,重新签定了一份仲裁协议,并商定将此合同争议提交该健身器械公司所在地的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奥杰健身房担心广州市仲裁委员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偏袒健身器械公司,故未申请仲裁,遂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起诉时说明此前两次约定仲裁的情况,法院受理此案,并向健身器械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该器械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健身器械公司败诉,被告不服,理由是双方事先由仲裁协议,法院判决无效。问题:1)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原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因为未明确约定仲裁机构。2)争议发生后,双方签定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争议发生后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应当有效。《仲裁法》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3)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是否正确,为什么?法院不应受理此案,而法院实际上受理了此案,被告又没有提出异议,那法院继续审理就是正确的了。《仲裁法》第二十六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4)被告健身器械公司的上诉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被告上诉理由因上述《仲裁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而站不住脚,会被驳回上诉。 原问题:《一道仲裁法的案例分析题!急需!》
    回复于 2022-12-01 09: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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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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