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独立生活为由,要求付抚养费自立
婚姻家庭陕西 西安2024-11-21 13:59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这方面的法律问题。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1、是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2、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的确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3、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所以,可以看出她的父母仍需负担相应的抚育费而且给予照顾。 原问题:《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要给付抚养费继续抚养吗?》回复于 2022-11-01 09: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