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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侵犯肖像权,声誉

损害赔偿广东 潮州2024-11-2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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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威胁侵犯他人肖像权

法律条文: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100条规定中以看出构成侵害肖像权的要件(必要条件)包括两点 1、未经本人同意;2、以

侵犯我肖像权咨询

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照片,不属于侵犯肖像权,但照片上有侮辱老师的内容,侵犯了老师的名誉权。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 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

侵犯他人肖像权。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侵犯肖像权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原问题:《侵犯肖像权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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