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交通事故 > 咨询详情

本身有强制性脊柱炎,交通事故造成颈椎骨折,评残受影响

交通事故山东 济南2025-01-18 22:09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是根据受伤人员的恢复情况来确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下是交通事故致颈椎伤害在伤残评定等级的标准:4.6.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六级)4.7.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七级)4.8.3 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八级)4.9.3 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九级)4.10.3 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十级)当然,还有其它的各种因素,你应该在做了伤残鉴定以后再计算赔偿额,那时才会有结果,根据伤残等级,以及治疗时间,受伤人员的收入,护理情况等等,综合计算。至于怎样赔偿,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按照责任划分各方当事人的赔偿额。扩展资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流程: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5、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原问题:《交通事故造成颈椎损伤能定几级伤残?》
    回复于 2022-11-01 07:31:58

相似问题解答

锁骨骨折手术后能评残吗

锁骨骨折如果是交通事故,一般评不是残;如果是工伤,可评为十级伤残。指导意见:因为锁骨骨折对肩关节的活动影响不大,所以评不上残;工伤只要有骨折,哪怕是对功能无影响,也是十级。以上是 大律师网 的相关律师作出的解释,希望能帮到你。 原问题:《锁

交通事故颞骨骨折颅底骨折能评残吗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得看伤残导致的原因,是工伤、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还是军人伤残等。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伤残1. 日常

交通事故处理,四条肋骨骨折。能评残吗

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1. 我方伤势情形为:四根肋骨骨折,除非后续遗留两处畸形愈合,否则应无法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中的伤残等级。2. 10级伤残: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遗2处畸形愈合;3.

交通事故肋骨骨折4根能评残吗

不构成十级伤残。六根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交通事故造成的7根肋骨骨折的,评残能评几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律师最新回复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