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两个儿子,一个服刑,媳妇离婚,现老人去世,其间那一个没有养和料理后事,现在遗产怎么分配
财产继承河北 保定2024-11-21 09:3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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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非常乐意解答你的问题~看了你的描述,我认为你完全不必烦恼和担心,即使到最后一步,如果诉至法院,可以说老人的胜诉机会非常非常大。先简单的说:协议无效,房产更名违法,老人必须赡养。首先说一下,签订的关于房产与赡养的协议效力问题:由于子女都是老人的亲生,法律上就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老人的赡养出现问题,每一个子女都有责任,所以以这样协议的形式规定房产与赡养的关系,协议无效。如果子女间内部约定了这样的协议,儿子赡养了老人,并得到房产,大家均无异议可以,但是如果儿子赡养不善,却在老人在世的时候先行“霸占”房产,这就损害了老人的利益,无论从道德和法律上都不允许。法律不保护这样的协议,所以你不用担心了。另外一个事实,儿子偷偷去办房产过户,违背了房屋所有人,即老人的意愿,儿子和相关房屋登记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儿子竟然仅凭协议就可以办过户?!即使协议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是基于赡养的前提,过户也应该在老人过世之后进行。所以老人和其他子女可以因此要求确定房产所有人为老人,如果无法实现则由儿子补偿相应的房款给老人。这就需要诉讼解决了。关于儿子不善待老人的情况。!气愤!看具体情况的严重性,可以诉其不尽赡养义务和虐待老人,拿着老人的房产保障还不善待老人,竟然还要老人给儿子生活费,还不让老人与其他子女联系!这都可以构成非法拘禁,限制老人的人身自由,如果有证据,就是虐待老人了!而且也侵犯了其他子女的探望老人的权利。我认为,非常有必要马上整理相关证据,找个律师咨询然后通过诉讼解决!因为涉及房产证和赡养问题,所以只有通过诉讼解决了。在中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现实状况下,法院非常注重保护老人的利益,对于赡养问题,子女更是有义务的,相信如果能证明以上描述的真实性,那么,老人取回房屋,得到赡养以及赡养费,是没有问题的。一个社会,不可能允许不孝的子女占着老人的房屋而让老人露宿街头或者受到虐待和委屈。别说是一处,两处房屋都应该要回来,分财产是老人过世后的事情,老人还在世就先占房产无论如何想都别想,即使老人是没有条件自愿将房产给儿子,儿子也必须尽到赡养的义务,而不能违反了老人的利益。那个儿媳妇不用管她,不成气候~赶快诉讼,房子就是老人的,她抢不着,即使到时候她占着,老人的子女也可以要求她取回相应的部分。理由在上,不赘述。很气愤!将相关问题全部整理,法院会酌情考虑到的,对判决会有很大的帮助。让这种只想占自己家人便宜不想履行义务的人,一定不能姑息。希望给到你帮助,有点说多了呵呵。赶快找个律师咨询详细的诉讼情况吧。 也祝愿两位老人健康快乐,享受幸福的晚年生活。 补充答案:对上面回答的纠正!!!!遗赠抚养协议的前提条件!是针对非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订立的协议,而本案中,订立所谓“协议”的是老人的亲生儿子,完全不满足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资格要件,所以说,不存在遗赠抚养协议之说,协议也无效~~~~~单单引用法条,却片面理解了法条,之后的根据抚养协议的推定也当然不准确。对于刚才您的补充提问,其实一开始就看出是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导致的,那个年代很正常,90岁的老人了,也不能指望他们怎么有斗争精神了,但是作为其他的两个女儿和相关的利益人,可以对老人进行劝阻,说服他们,与他们一起参与诉讼。那个协议上的签名是无效的,房产办理不能看无效协议的签名就这样推定,因为他们既然瞒着老人去过户了,就违背了老人的真实意愿,而现在老人又居无定所,这些法院都是会考虑的,其他两个子女完全可以单独就这一点,诉至法院,没有问题的,不要因为一点复杂的情况和感情就阻却,因为,毕竟让年迈的老人拥有稳定健康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原问题:《关于赡养老人及房产。老爷子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姑娘。》回复于 2022-12-01 08: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