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被追尾,对方全责,除保险外是否可索要其他费用
交通事故上海 上海2024-11-21 14:2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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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我方须先列出一份交通事故求偿项目和金额计算明细表,在合理求偿范围内,当保险公司赔偿不足时,我方都可要求对方肇事者补足。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只要肇事车辆被认定有任何责任,受伤者可以先在交强险中可以获得理赔,此时是无须计算双方责任比例的,超过交强险的部份,再由有责任的人依照须负担的比例理赔。交强险赔偿限额:(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含误工费、护理费...等。未达伤残等级也可申请)(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一般来说,我方可向有责任的人求偿的项目大致如下: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亲属护理也可主张赔偿)、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此外,我方后续若衍生出,经过鉴定后被认定符合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 的状况时。若真如此,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原问题:《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可以问主要责任人额外赔偿吗?》回复于 2022-11-01 04:5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