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机床加工业,工段公司领导在工作群发信息订单少所由有人上八小时制通知,但个别人乃上班十二小时为实,但针对性夲人和同班次上八小时,为期至今到一个多月了,至比找领导理论,且现调到别不擅长的工作岗位这算被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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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八小时制,工作超过八小时,补休的时间是否应该有工资?
必须支付加班费,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在公司做16年了,26天制月薪6600现在给我降职5天八小时。怎么维权谢谢
展开全部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从这点来讲,我们不能把公司如何。2、多久了?3、5000时候的工资条有吗?可以理解为按月薪制计算的工资条!或月薪合同!如果有可暑假工工作时间每天八小时以上是否按1.5被算
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分三种,一种是白准工作时间,即每天8小时,一种是综合计时制,即在一个周期内的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八小时,这里的八小时是平均数,还有一种是不定时工作制,这种工作制一般是有事就上班没事就休息,没有加班。但是一般没有明确约定公司,合同上写工作八小时,实际上班经常12个小时,我告他有用吗?
您好,您可以提出要求对方支付加班费。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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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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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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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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