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抚养权问题,我想拿过来
婚姻家庭重庆2024-11-21 10:2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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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协商确定;无法协商的,诉之法院,由法院依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 案中的情况,女方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四条规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原问题:《关于抚养权争取的问题》回复于 2022-12-16 14: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