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哪些人可以说话
相似问题解答
离婚调解开庭说话紧张
立案后没递交答辩状吗? 举证期内,没提交证据吗? 如果有这些东西,当事人可以不用多说,用诉状和证据说话。 法官问到,说明事实经过即可。 原问题:《今天上午十点打离婚官司,就要开庭了。好紧张。该怎么说?》开庭时没说话,庭后可以打电话找法官补充吗?
一般来讲,起诉开庭后是围绕着起诉书所提出的指控、诉求展开法庭调查和确认工作。如果原告“反映问题”是为指控提供新的证据是可以的;如果这些新反映的问题超出了指控内容,成了新的指控和诉求,原则上应该另行起诉。所以,提问的答案应该是:要看具体情况,开庭除了原被告,别人能说话吗
为了解案件事实,经许可可以发言。一般不能发言。如果家属不是辩护人则不能发言。一般家属只能在庭审时听一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诉讼,可以委托哪些人做为诉讼代理人?
展开全部 按照民诉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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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最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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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