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第三人造成工伤,对第三人及第三人的用人单位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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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经典案例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是否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侵权赔偿?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该劳动者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又是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侵权赔偿;用人单位和侵权人均应当依法承担各自所负赔偿责任,即使该劳动者已从其中一方先行获得赔偿,亦不能免除或者减轻另一方的赔偿责任。(2006年第8期)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杨文伟诉上海宝钢二十冶企业开发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认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该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如果所受人身损害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劳动者还有权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二者虽然基于同一损害事实,但存在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之中,互不排斥。首先,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工伤保险赔偿关系。国家设置工伤保险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体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的职工有权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享受工伤待遇。因此,只要客观上存在工伤事故,就会在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工伤保险赔偿关系,确认该法律关系成立与否,无需考查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即使工伤事故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或者是由于受伤职工本人的过失所致,都不影响受伤职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其次,基于侵权事实的存在,受伤职工作为被侵权人,与侵权人之间形成侵权之债的法律关系,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侵权之债成立与否,与被侵权人是否获得工伤保险赔偿无关,即使用人单位已经给予受伤职工工伤保险赔偿,也不能免除侵权人的赔偿责任。综上,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具有双重主体身份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和人身侵权的受害人。基于双重主体身份,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同时还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即有权获得双重赔偿。在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和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各自所负的赔偿责任,不因受伤职工先行获得一方赔偿、实际损失已得到全部或部分补偿而免除或减轻另一方的责任。 另,根据瑞金医院的诊断治疗意见,被上诉人杨文伟需长期服用德巴金和弥凝片。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宝二十冶公司负担杨文伟上长期服用上述药物的费用是合理的,宝二十公司不同意承担该费用,无法律和事实依据。于2006年6月30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为“二、原告杨文伟因伤残需长期服用德巴金、弥凝片的费用由被告宝二十冶公司负担 原问题:《由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用人单位已承担了工伤保险责任,但加害人逃逸,至今没有归案,请问工伤职工可否向用人单位请求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回复于 2022-10-31 20: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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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也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因第三人过错造成的,第三人承担法律后果吗?
甲商贸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货物,总计200吨,两个月内交付,如甲方不能按期交货,需承担20万元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与丙厂签订了货物购销合同,由丙厂提供货物。但是,丙厂由于生产原料采购出现了问题,未能及时供货原告有第三人,被告还可以增加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原告在民事起诉状里列写第三人的行为,视为原告申请人民法院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应对原告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追加第三人条件的,法院应列其为第三人,并通知其参加诉讼;如果不符合追加第三第三人是证人吗 第三人是证人吗
证人是以自己所知道的事实为案件作某方面证明的人。第三人是自身与案件审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处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可以单独提起上诉。证人不算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一般情况下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都有独立的请求权,有些人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是你好,法院追加我为第三人,请问对我有什么不利的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第三人认为诉讼主体有独立请求权,有权提起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他的法律利益有关,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决定承第三人侵权工伤可以获得哪几项赔偿?三个一次性可以获得吗?
工伤保险中的第三人侵权,第三人是指本单位履行职务职工之外的人员。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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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