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小孩子小,跟的女方,现在女方有神经病,不能让孩子离开的视线,不让孩子去上学,孩子现在5岁了,抚养权能去法院要回来吗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回答: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那么,在法律上又是如何规定子女探视权的行使的呢? 一、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婚姻法第36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离婚后对不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来说,只是变更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方式,而不解除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望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消除。而离婚的父母一方拒绝另一方探视自己子女既无法律依据又不符合情理,更与现代文明社会发展不相一致。婚姻法增设探视权的条款,一方面更加细化了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使父母承担抚养子女的法律义务更加具体化,不仅体现父母对子女物质利益上的帮助,而且也体现了父母对子女精神上的关心和培养。另一方面,也可避免离婚后抚养子女一方拒绝对方探视的违法行为,一定程度上也加强离婚后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权的法律责任,使支付抚育费义务和拥有探视权的权利对等,促进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二、探视权的行使 1、是要行使好探视权的请求权。这种请求权实际上是一种自然主张权,即只要当事人在离婚或变更抚养关系时不放弃,探视权就与直接抚养权同时成立。这种权利不需要确定,是自然享有的,所需要主张只是探望方式、时间等。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必须象主张解除夫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一样,主张行使探视权,要求与解除夫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一并解决,并一同写入法律文书中,作为日后行使探视权和履行协助义务的依据。登记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双方未就探视权提出请求,而在离婚后发生探视权纠纷的,可以“探视权纠纷”为由,单独提起诉讼。 2、是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要明确。当事人协商或法院判决,都得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方式一般可选择“上门探望式”、“带走逗留式”等。上门探望式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在一定的时间到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家中行使探视权。但这种方式要因人而异,对离婚时矛盾不大的,就可以采取,对矛盾大的不宜采取。这样,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和社会的稳定。带走逗留式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带走子女,与其生活一定时间,以行使探视权。这种方式无论从子女健康成长,还是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大到社会的文明发展和稳定来说,都有优越的一面。不管选择什么时间和哪种方式行使探视权,都应按照协议或法院判决执行,在协商一致,相互协助的情况下进行,确保探望权利的实现。 3、是要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但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学习成长。不能为了行使探视权,使子女在身心健康、生活、成长、学习方面受到影响。特别是在采取探望的时间和方式方面,要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如对哺乳期内的子女,就不应采取“带走逗留式”;对上学的子女就应在其假期或休息日进行探望等。在保障有利于子女(下转第59页)(上接第52页)身心健康同时,也要保障权利人行使探视权,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以权利人的探望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借口,侵犯权利人的探视权。只有采取互利原则,才能本着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抚养方的抚养权利行使和探望方的感情交流的心理需要。 如果您对我的答案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任何的疑问,请继续追问,谢谢。 原问题:《离婚后女方不让我看孩子有什么拌法律咨询》回复于 2022-10-31 12:14:19
相似问题解答
女方离婚有孩子,孩子也跟女方,现在和我有了孩子,男孩,都想要怎么判的啊
肯定有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即使母亲再婚未成年子女的生父也有义务抚养子女到年满十八周岁,如果生父拒绝抚养的话,未成年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生父索要抚养费。追问:继父呢继父也有抚养的义务追问:可是继父的跟女方离婚后,现在不让直接见孩子怎么办?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行使探视权。具体情况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女方二婚带一个六岁孩子跟男方结婚又生一个孩子,这个孩子两岁,现在因为家庭琐事闹矛盾要离婚。两个孩子一直在女方家里带,女方父母不让男方探视,不让进女方家门。女方本人没有工作,请问这种情况男方诉讼离婚能否拿到一个孩子的抚养权。
我认识女方时,她有一男孩12岁了,抚养权是归她的,(她娘俩户口在外地),现在又与初婚男结婚不久生一女儿两岁多了,妻子闹离婚,要去法院启诉,请问法院会将小女儿判给她吗?(我和小女儿是本地人) 原问题:《夫妻离婚孩子的归属权..女方是二婚并带一没离婚,不让见孩子,孩子在女方家
其实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也是有探望权的。如果不离婚的话,就不好说了,俗话说:“清官难办家务事”,如果说你去报警,或是直接以男方不让见孩子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可能也是不会受理的。 原问题:《您好!离婚时孩子小,协议离婚孩子归女方,现孩子己超过3岁,想要回扶养权,有好的方案吗?
去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具体处理办法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专业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法律条文
热心律师
律师最新回复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