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受伤请问住院几天可以报工伤保险
医疗纠纷河南 洛阳2024-11-21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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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展开全部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我是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及灾害处理。 你的问题涉及工伤认定及实效的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令第586号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以下是工伤认定方面的,你的情况可能属于上班时间受伤的,是否符合以下条文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下条文涉及工伤认定法律时效问题,也就是工伤认定办理时效的问题。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综合以上问题,给你总计如下; 1.你的伤害事故那是事实,请你依照公司关于事故的管理规定进行报告。 目的是留下记录和证据。 2。你认为你的伤害可能后果很严重,或者说能够成残疾的标准。那么你受伤后要尽快催促公司到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一般发生之日起30日内。如果公司不给你办理这个手续,那么你可以在一年以内准备好资料后可以直接去社保局办理。 3。其实不管是门诊还是住院医疗费用你是不必担心的,因为有企业负担,然后由工伤保险来支付。社保局都会受理的,但资料要准备齐全。 4。以我的判断,你的伤势可能不太严重,受伤最担心的是是否骨折了,有的人回到家自己处理了,但我要提醒你最好去医院检查一下再作定论,不要瞎折腾,在企业里经常有人受伤后不敢报告,因为怕扣奖金,而耽误了治疗加重病情。所以说自己要判断,如果你在我面前我就可以给你明确的说法。 5。所以综合以上情况,你自己也应该明白了吧。 尽早决定。 原问题:《在上班时间受伤多少天以后在治疗还能去社保申报工伤》回复于 2022-09-14 07: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