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建筑工程 > 咨询详情

合同到期尾款不支付

建筑工程湖北 武汉2024-09-27 07:44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一、准备材料: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2、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它可能对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二、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三、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四、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五、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原问题:《合同尾款,到期对方不支付,如何起诉?都有哪些法律程序?》
    回复于 2022-10-31 11:06:23

相似问题解答

合同到期不续聘 合同到期不续聘 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您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已满十年,只要您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根据您的选择,同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拒绝,依法应当视为双方已经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仅负有继

商业合同尾款追讨

某中国公司与某外国企业签署一个项目合同,双方分别为合同的甲乙方,甲方是该外国企业,乙方是该中国公司,合同内容约定在项目启动初期,甲方支付乙方40%的合同总金额,在项目执行完毕并由甲方验收后,甲方吧合同尾款支付给乙方指定帐号。甲方在合同执行初

合同违约拒付尾款

根据双方协议约定,看是否具备了支付尾款的条件,如果具备了,对方拖延不付且无正当合法理由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索要尾款及主张违约责任。 原问题:《经济纠纷对方拒付工程尾款如何合法处理?》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