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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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展开全部如果你同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给你二个半月的补偿金,另给你多一个月的工资(因未提前一介月通知,就要多付一个月的工资给你)。如果你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去劳动局申请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不可以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随意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于书面的劳动合同,因你确实是签定了,用人单位就应该出具。如他不出具,因你己与他连续订立了两个一年的合同,第三次应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可以无限地履行下去,直至你退休,或你有劳动法上规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否则单位就得雇用你。 原问题:《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及赔偿》回复于 2022-09-14 10: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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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关于单位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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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起诉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问题
应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关于人事争议,申请法院判决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相关法律热点
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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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