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单位用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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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何理解? 劳动合同法中,“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何理解?
1、劳动者即使不能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应该再给其他的机会,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经过培训或者岗位的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请问用工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然后用工单位属于违法吗
用工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公司未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队投诉,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被用工单位辞退,没签劳动合同,有那些补偿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2、补交社保,3、公司的原因辞退你的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如果违法辞退的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单位说我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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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