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停止缴纳社保
劳动争议重庆2024-11-21 17:0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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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不合理,员工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原问题:《没解除劳动合同就停止缴纳养老保险合理吗》回复于 2022-10-31 09: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