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指少了3分之一,够十级伤残吗
劳动争议山东 潍坊2025-01-18 18:3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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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右手无名指末节二分之一缺失不构成伤残。 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最低伤残等级十级对手指伤残的定义是“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仅右手无名指末节二分之一缺失尚未达到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程度,不构成伤残等级。 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25px2以上); 7)手背植皮面积:1250px2,并有明显瘢痕; …… 原问题:《工伤右手无名指末节一半缺失几级伤残?》回复于 2022-10-31 08:4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