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96年4月退休的4级工伤,现在2698元工资,我要想按现在的工伤条例拿到高点的工资怎么办
经济纠纷陕西 铜川2024-11-21 16:0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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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如果已经经过工伤认定,也经过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则不需要再复查。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原问题:《我是一名4级伤残,已经被劳动能力鉴定4级伤残,现已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回复于 2022-10-31 06: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