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于今年8月1日入职珠海三美公司,合同注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只须提前3天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但是我老婆于9月6日正式提交辞职报告,但至今公司也不放人,每天问当班管理人员,总是搪塞、推脱、各种借口,请问我们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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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劳动者从8月29上班到9月28日,9月29辞职算不算是试用期取决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没有约定试用期,以及约定的试用期期限长短来决定的;如果劳动者是在试用期期间的,其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过了试用期的,其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原问题:《3个月没发工资,入职时签试用期协议,时间为8月29日至9月28日》回复于 2022-12-27 12: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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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入职手续办理了但是还没签订劳动合同,离职还需要提前3天吗
办了入职没有签合同不可以可以直接走人,你必须履行一定的离职程序。●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原问题:我于4.7签了一家小型信息科技公司劳动合同,合同上注明入职时间4.25(在此期间不需要入职工作),但我于4.8收到另一家其他行业公司入职邀请,现在拒绝之前签的信息科技公司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或是需要赔偿吗,这家公司合同上写4.25-7.25为试用期,试用期离职提前三天申请,正式期提前一个月
签劳动合同没写日期,应当要求单位补齐合同相关要素,合同没写日期,但是双方都签字了,也是有效合同,如果公司不予办理,可以看成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领工资的日期前一个月未入职时间,如果要辞职,提前一个月向单位申请。动合同只签名没写日期,是有我们入职一家公司试用期7天 在第七天提出离职,并且人事告诉我们试用期没过
不管签什么,提交3天后就可以离职.如果公司不同意不给工资,你可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试用期内,公司不让离职
显然,公司规定违法了。去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原问题:《公司规定在试用期内不能辞职》于7月25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甲方公司还未盖章,于8月17日离职。公司各种理由不给发工资。
根据《劳动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劳动合同才能生效。 您这种情况可以说是没签订《劳动合同书》。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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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