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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教以下问题,先谢:1、A公司通知入职,B公司签一年的劳动合同,在C公司上班,2、工资发放没有明细,发款帐号是个人名称,3、无交缴社会保险,4、防疫期间没有发放工资。请教劳动者可以做什么主张?

劳动争议内蒙古 包头2025-04-04 08:29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关于第一、二个问题我懒得去复制劳动法了,我记忆中里面应该都有详细说明;第三个问题小弟愚见:1、合同期两年,试用六个月不合法;2、试用期解除合同的只能是应聘者不能适应或完成本岗位工作,即使是试用一个月后也应享受的社保,患病有医院证明应视为病假;并不影响其病愈后继续履行合同;3、即病情好转公司即不能以此为借口来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未好那更不能解除了,只要医院证明其还需要治疗在此期间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试用还是正式;(附:李某病愈后其实可以另安排工作,以工作重要为由不能留太久的空缺,而当李某病愈,原岗位已经有人,只能另安排工作,如李某不接受再解除合同,那A公司责任就小了,而且如果合同里明确了相应的竞业限制那李某就要承担很大责任了)4、限制期可以签订,但要看公司具体条款的约定,一般来说要签订这样的条款,那意味着李某离开公司前应得到相应的补尝,否则就可以申请法院支持该合约无效,因为明显有失公平,这是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如在李某离开前公司补尝了其相应的费用那么李某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5、即是试用期被解聘(不管是否合理的解聘),那证明该员工并未涉及太多公司机密,故我认为B公司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即使是A违约,B公司也不需要负什么责任;故个人看法:本案A公司应负主要责任,且A公司的人力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违法情节太明显;李某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要看合同及其离开A公司时签订的相应材料来具体判断,不好断言;但B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从简单描述的情况看A公司有点自打嘴巴的意思,如果李某告其违反劳动法,A公司也有麻烦;以上观点仅代表个人意见,欢迎批评指正! 原问题:《2010年《劳动合同法》普法知识问答题,谁能帮我解决一下。》
    回复于 2022-11-24 19: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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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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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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