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入职,2021年2月公司上面安排去分公司工作。在分公司工作后,要求从总公司办离职,再办入职分公司;现分公司撤掉回总公司,要求从分公司办了离职,回总公司来又要求办了入职。回总公司后原承诺了的工资不变,岗位不变,但实是两个月后降薪且无本人接受的岗位。明显是逼迫辞职。在这总共工作五年。这种逼离,请问如何要求公司给予合理的补偿?
劳动争议广东 中山2024-11-21 08:41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