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领导公事私报强制调离岗位,请帮帮忙
劳动争议广东 茂名2024-11-21 11:2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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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最近我即因投诉公司违法被其强制调职而和其打官司索赔,仲裁已胜诉。 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明确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你不同意,对方强行把你调离岗位降低待遇是违法的。辞职后(注意,你不可签单位的辞职书)你可以据此提起劳动仲裁并要求其支付9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存在加班的可同时追索两年的加班工资,没买社会保险还可以要求其补缴入职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用。具体操作可以加我了解。 原问题:《因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以调离工作岗位为由,本人不同意提出辞职,单位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回复于 2022-12-27 11: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