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主管部门对法院诉讼费
损害赔偿辽宁 本溪2024-11-22 13:0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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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对于人民法院收取案件受理费的情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确定。当事人可以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确定案件受理费的具体数额。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核实。相关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原问题:《法院的诉讼费怎么收》回复于 2022-09-16 13: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