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老板托欠工资不
劳动争议福建 漳州2024-11-21 14:1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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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不可以!一般而言,对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是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所谓无故拖欠工资,是指排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因经营困难与工会协商暂时延期支付,用人单位当月工资未在下月发放的情形。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50——100%的标准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拖欠工资18天,尚不构成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还没有达到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的程度,更是没有达到逾期支付赔偿金的程度。劳动部《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 劳部发[1995]226号 四、《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原问题:《老板托欠工资是事实 托了18天 可以告他要陪偿吗》回复于 2022-09-16 14: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