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员工在医疗期满,但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且复诊检查指标已正常,员工以各种理由拒绝复工,企业可以直接跟员工协商解除合同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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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与经济赔偿金,有工伤鉴定的应按照工伤赔偿的标准进行赔偿。 1、依据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2、依据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补充: 补偿金与工龄(应该说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关,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没有任何依据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但是单位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工伤索赔以工伤鉴定等级为准,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原问题:《医疗期满,医疗并未彻底终结,合同期也未到期,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能得到哪些合理赔偿回复于 2022-12-16 05: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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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与员工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且员工在医疗期,劳动合同顺延至医疗期满,医疗期满我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合同吗?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35条等都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您好,请问患癌症后,且医疗期满了。公司是不是需要给员工做劳动能力鉴定后,才能根据结果解约员工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上的相关规定,并没有说如何判定不能从事原工作,具体实践生病请病假就三种情况:病好了可以回来上班、病好了留下后遗症了、病没好需要继续休病假。第三种不用说就是不能从事原工作,第二种情况必要的情况下如果员工主张不能从事原工作可能就需企业转型要协商辞退员工,今年我55岁是否合法. 企业转型协商辞退员工,我55岁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这类情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5款: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虽然5年前拿了补偿费,但由于双方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无固定),因此,原协议规定不适用。现在企业提出解聘,需以企业没有给员工买社保为由解除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当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专业办理劳动纠纷案件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我想辞职,老板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离职,各种理由克扣工资,命令下属各种刁难员工
辞职是员工的权利,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没有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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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