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三份遗嘱,最后一个遗嘱没有签名,第二份还有效吗
婚姻家庭陕西 西安2024-11-2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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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公证遗嘱和代书遗嘱都是遗嘱的形式之一,公证遗嘱并不是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只不过公证的遗嘱法律效力最高。若立遗嘱人只立有一份代书遗嘱,该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要件,一般没有公证也是有效的。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也就是说,代书遗嘱生效的形式要件必须满足:①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有其中一人代书;②注明年、月、日;③代书人、其他见证人以及遗嘱人都需要签名。同时,《继承法》第十八条,对遗嘱的见证人也做了限制,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①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②继承人、受遗赠人;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当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时,我国的法律规定如下:1、《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2、《回复于 2022-09-16 17: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