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写一份忠诚协议
婚姻家庭2024-11-21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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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案例一王女士2005年8月份通过网络认识了丈夫车先生,两人于2006年5月领取结婚证。可婚后王女士却发现,丈夫车某与女子谢某交往甚密。经过几次争吵,2006年12月,夫妻签订了一份忠诚协议,双方约定,如果丈夫车某继续与谢某交往,则家中所有财产包括房产都归王女士所有。可是,忠诚协议签订半年后,丈夫车某又与谢某外出旅游。王女士发现后,随即将丈夫车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判决车某名下的房产归自己所有。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车某在婚姻期间承诺不予婚外异性联系,但未能遵守,因此按照承诺,车某在北京市昌平区的某处房产应归王女士所有。对此判决,车某不服,又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案例二2013年5月,山西沁源县一对小夫妻闹起了离婚。因为张先生和李女士为了慎重起见,双方结婚时签订了一份“忠诚协议书”。协议约定:夫妻婚后应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观和责任感,若一方在婚期内由于道德品质问题,出现背叛另一方的不道德行为,要赔偿对方名誉损失和精神费10万元。李女士发现与自己再婚的丈夫出轨。李女士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按照二人之前签订的“忠诚协议书”条款,判令张某支付违约金10万元。受理该案后,经沁源县法院合议庭和审委会讨论,办案法官认为,本案中所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的签订没有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也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在此基础上,协议与宪法所赋予的公民基本人身自由权利之规定不相悖。最终,法院准予二人离婚,并判决张先生支付“忠诚协议书”约定的10万元违约金。 原问题:《夫妻忠诚协议的案例介绍》回复于 2022-05-19 09:5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