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朋友的爸爸在外出打工,由于有高血压,在工地上突发脑溢血,做手术十多万,工地老板应该赔偿吗?算工伤吗
劳动争议甘肃 兰州2025-04-04 23:2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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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工作期间原有疾病不属于工伤,脑出血原因一般是由于高血压、脑血管畸形等原发疾病引起,如果你父亲不能证实是由于工作因素导致脑血管破裂的直接诱因,将不能申报工伤。这种情况下,如果用工单位给长期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你父亲医疗费可以走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如果没买社保,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争取赔偿。如果是短工,建议请律师和施工单位协商,争取一定的补偿或赔偿,毕竟施工单位是受益人,对于你父亲有道义上的扶助义务。 原问题:《外出打工上班时间脑出血工地是否应该给予赔偿我爸爸在工地上班突然晕倒,被送到医院,检查后是脑出血。问》回复于 2022-12-27 10: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