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7年经人事部门审批的聘任制干部,并下派到乡镇工作(副科级),根据劳人干(1987)4号文件和组通字(1997)16号文件精神,仍在乡镇工作的聘任制干部可以登记,但当地组织部门不给登记的理由是我不属于劳人干(1987)4号文件所规定的在乡镇招聘的聘任制干部,属于外调进来的聘任制干部,因此不给登记,我的问题是他们的答复合理吗?我应该通过什么渠道申诉?
劳动争议黑龙江 绥化2024-11-21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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