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后出售怎么交税
财产继承辽宁 锦州2024-11-21 18:04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第四条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也就是说,虽然继承是无偿所得,但继承所得的房产再次转让时,并非是以0为基础计算,而是以房屋当初购买时的原价来计算征税比例。举个例子,比如继承所得的房子购买原价为100万元,出售时的价格为200万元,那么应缴纳的个税就是200-100=100万元,再乘以20%,就是20万元。 原问题:《继承获得的房屋拆迁后再出售还需要缴纳20%个税吗?》回复于 2022-09-17 18: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