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可以完全适用合同法吗
公司法务山东 青岛2024-11-21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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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您好,一般而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但是,合同法94条是关于法定解除合同的规定。法定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若调解协议符合94条的条件,当条件具备时,解除权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原问题:《是否能适用合同法第94条通知解除人民调解协议》回复于 2022-10-31 0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