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脑控案件深圳中院会受理吗?
损害赔偿北京 北京2024-11-21 07:57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一直没有确立百证人的免证特权,主要是考虑到这一制度的确立会给实际部门从事刑事侦查活动带来很大的限制。(关注黑体字内容 )《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度都有作证的义专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辩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第84条第1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属案或举。”这些规定表明,如实作证是任何一个知晓案情的公民的义务,法律没有赋予任何人以免证特权。 原问题:《根据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哪些人享有免证特权》回复于 2022-09-18 08: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