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无故不发工资
劳动争议湖北 武汉2024-11-21 08:5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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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公司给付双倍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还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会保险费用或者予以补偿。2、公司招用员工的,应当在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未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在满一个月时起至满一年时止的11个月时间内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3、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随时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原问题:《做满一年公司不帮买社保,不签订劳动合同,从来不按时发工资,是否能得到赔偿》回复于 2022-10-30 21: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