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集体经济组织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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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现在的社会形态很复杂,因此,认定起来也是很麻烦的。 一、所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是指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生产,或生活在该组织,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权利、义务的人。 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 1、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普通成员和特殊成员。 2、第四条 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 3、第五条 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 4、第六条 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 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 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父母或一方具有集体经济普通成员资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经营条件,但未承包到集体土地的; 普通成员家庭经过合法程序收养的子女; 因国家政策性迁入或经法定程序加入的。 5、第七条 下列人员不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资格: 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 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已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的; 因外出经商、务工等原因,脱离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未曾弃荒土地、未曾自愿放弃其成员权利义务的。 6、第十条 下列人员确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殊成员: 原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因不同原因依法丧失或自愿放弃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中的一项及其以上的; 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形成非初次婚娶(招)关系的; 通过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捐交公积公益金的形式加入的; 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成员形成产权转让关系的。 7、第十二条 特殊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特殊成员因其不同情形享有法定的和集体经济组织赋予的部分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8、第十三条 本办法未规定的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丧失方式,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条件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全体成员会议,按照公开程序,经过公示进行确定。 原问题:《什么是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回复于 2022-11-24 15: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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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组织财产侵权
物权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集体所有的财产一般要由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村民委员会也可以代表集体经营管理村集体所有的财产。因未享受过拆迁安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这是什么意思?
房屋征收补偿需要分清土地性质: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是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安置补偿,不分产权人的身份性质,一视同仁按类似于房地产市场价进行房屋征收补偿。2.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是要看你是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是即依据《土地管理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
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以户籍登记来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二是以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来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三是根据前两项难以确定或存在分歧的,则按是否以农村集体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来确定。是,宜认定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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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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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