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企业的劳动问题
劳动争议重庆 重庆2024-11-21 15:06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1、用人单位应在一月内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定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的则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与你们公司从08年3月劳动合同到期之日起,虽然未续签劳动合同,但你仍然在公司工作,这就造成了存在着劳动关系的事实,而08年3月到09年12月这段时间已超过一年,这就说明你与公司已自动成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2、你公司擅自辞退,造成单方面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应此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以下费用:一是08年3月到09年12月这段时间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共计21个月的工资;二是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从05年3月到09年12月,共计工作时间为4年9个月,因此你公司应当支付五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三是你公司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四是你公司属于违法解决劳动关系,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双倍赔偿。希望以上能对你有所帮助,同时建议你有空时多看各种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和人事政策,对自己今后的工作必然有所帮助。若有不明白的,可发EMAIL予我,大家一起交流。68824958@qq 原问题:《个人与企业之间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回复于 2022-10-30 20: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