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送达当事人拒收视为合法达吗?
经济纠纷河南 新乡2024-11-21 10:1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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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很多当事人在得知自己的案件已经立案后会非常着急想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开庭审理,法院在排期确定了开庭日期后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通知和送达。一旦确定了离婚案件的开庭日期,一般会尽快通知当事人,虽然法律规定是在开庭3日前以传票的方式通知当事人,但是很多时候,法官往往是定下开庭日期就会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到法院来拿传票,当然,也有法官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邮寄送达传票的方式向当事人进行送达的,并应当确保当事人在开庭3日前收到法院的开庭传票。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法官是可以通过电话、捎口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来开庭或调解。当然,如果法院是以上述非传票的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当事人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后,不论是电话形式还是传票的形式,都应当按照法院通知的日期准时参加诉讼,作为原告,如果没有按时出庭,法院会按自动撤诉来处理;如果被告接到开庭通知后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审理。 原问题:《法院邮寄送达开庭传票,被告拒收,邮件被退回,是否视为送达?》回复于 2022-09-20 10: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