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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胶州市农村房屋老人有遗嘱把房屋赠予其中一个女儿,拆迁时其它2个女儿应当得到一些拆迁补偿款吗?

房产纠纷山东 青岛2025-04-04 18:51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像你问的这种情况,可以分为三种方式解决:1、由父母同小儿子签订《(附条件)赠与合同》,条件为小儿子负责老人的生养死葬,二老过世后,房屋赠与小儿子,不走继承程序。2、由大儿子与小儿子签订遗产分割协议,大儿子放弃该房产继承权,由小儿子继承该全部房产;3、二老写遗嘱,走遗嘱继承程序,写明如小儿子尽到赡养义务,完成老人的生养死葬,则可以继承该房产全部,其他财产再由二子分割。根据《继承法》确定的一般规则,如果以法定继承方式分割二老遗产,则不论是大儿子还是小儿子,包括女儿,继子女、养子女等尽到赡养义务的都有继承权。同时要注意,老人一方过世后,需先分割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给在世一方,另一半则由在世的老人、全部子女按份分割遗产,分割时仍要考虑是否尽到赡养义务,生活是否困难需要分得更多财产用以生存。例如:一对老夫妻有全部财产50万元(其中包括房产估价和所有动产),有子女2人,则一旦老人一方过世,则在世那方老人获得的财产为:25万元 25万元*1/3,约为33万元,而子女各分得25万元*1/3,约为8万元另外,该63平方米房屋时老人的财产,大儿子无权决定其归属,老人完全有权决定该房屋是赠与小儿子还是由二子共同继承。如果按照我提供的第一种方式解决问题,即由老人与小儿子签订赠与协议,这种方式可以保证小儿子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如果该协议公证的话,则必须由老人和小儿子的共同到场签字。如果是第二种方式,由两个儿子签订遗产分割协议,则要二子共同到场公证。如果是第三种方式的话,则只需要二老去公证机关就可以了。另外提个醒,如果是老人写遗嘱,遗赠房屋给小儿子,则最好不要做公证。遗嘱一旦公证,则只有公正遗嘱的效力才能推翻,也就是说如果老人做了公证遗嘱而小儿子不赡养老人尽赡养义务,老人也必须再做一份推翻前面公证遗嘱的公证遗嘱,这样会有点麻烦,要交两次公证费,而且不利于督促小儿子尽义务。如果不公证,则老人有权随时更改遗嘱,这样会比较好。如果还有什么不太明白的,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会比较好。 原问题:《父母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想把房子赠与两个儿子中的一个的话怎么处理?》
    回复于 2023-02-05 02: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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