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是没有平等的吗
征地拆迁四川 宜宾2024-12-04 23:4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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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平等主体之间达成的合意;2、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即使是行政机关,也不能就认为其行为是行政行为,该行为是非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民事行为,其身份是拆迁人,而非拆迁管理人。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是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后,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就按协议拆迁,若达不成协议的,由当事人申请拆迁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裁决,对该裁决不服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为此,我们可以看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达成的协议是一种民事协议。 原问题:《拆迁补偿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吗》回复于 2022-09-20 23:4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