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离职后,那边扣了我一个资料代管费,然后他说这个代管费是帮我保存合同一年的钱,这个扣费是合理的嘛?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之情形,你在任何时候解除劳动合同,都可以根据第46条规定获得经济补偿,注意,必须根据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很难得到补偿。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百度一下,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原问题:《您好,我想知道我如果我提出辞职后在30日内离职了,公司会不会扣我当月工资?》回复于 2022-09-21 11:16:49
相似问题解答
我们在外面实习了,学校凭什么还收我们的代管费?
我是一所幼教职专的老师 从来都是实习幼儿园来找我们学校,请求我们学校安排学生到他那边实习,从来没有过幼儿园要实习生费用的问题。 第二,实习是学校安排的,费用本来就是属于学校要谈好交的,就是学校交也是交给学校的。 当然也可能部分黑职校于幼儿园联通公司乱扣费,扣了我一年多
这个事情的确很难办,首先别着急。你可以先去搜索“联通网上营业厅”,第一个就是。点击左上角的登录,登陆后进入自助服务。看一看“查话费”的“账单查询”和“办业务”的“办理记录”。看一看这里有没有相关的记录,比如说退订(变更)或者有可疑的扣费。另就是我之前面试KTV的时候交了600块钱服装费,一天班也没有上,这个服装费他说现在退的话就是百分之40
很负责任的告诉你 这是骗局 我刚刚经历了 地点是在北京 不过流程都是一样的 肯定是带你去一个包厢 然后办IC卡 服装费等等 别去了 讽刺的是我现在就和这个骗子坐在同一个网吧 听着他慢慢接电话骗更多的人 原问题:《我最近面试一个做KTV酒吧的代管合同是什么意思
承包的一种方式,具体如下以包代管是指工程或行政监督检查职能等通过将责任和权利等以合同形式分包给别的单位、企业等,发包方对安全、质量等不再管理。这样就有可能把许多要求一定技术、管理能力的工作转包给没有达到技术、管理要求的单位或企业等而造成许多相关法律热点
热心律师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