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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下车库本业主车位前违章安装室外机、侵害本业主权益

损害赔偿浙江 杭州2024-11-15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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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装车位锁的行为违反了《物权法》以下规定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会所、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业主共有。第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业主会议制定的管理规约。业主会议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侵占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施放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建设规划、环境卫生、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建筑区划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处理。扩展资料:案例:随着车辆的增加,小区停车难的问题让越来越多的业主感到烦恼。有些业主为了停车方便,就在小区内安装了车位锁,许多市民认为私自安装车位锁侵占了其他业主的利益,不合理。23日,记者在利民路东方花园小区看见,在小区某一栋居民楼下安装了两个车位锁,其中一个车位锁的位置停放了一辆黑色轿车。记者随后联系到了这辆车的车主魏先生。魏先生告诉记者,为了方便停车,他就在自己的楼下安装了两个车位锁。魏先生说,这片小区属于棚改区,他是在半年前搬进来的,住进来之后就出现了停车难问题,小区里面乱停车的问题非常严重,无奈之下,他才在今年1月份安装了车位锁。“这个小区管理很混乱,由于附近有旧车交易场所,很多不是本小区的外来人为了图方便就把车开到小区里面停放,严重挤占了小区居民的停车位置。”魏先生还告诉记者,他有两辆车,每次晚上回来停车的时候都发现,楼下空闲的位置已停满车辆,他也是经常把车随便找个地方停放,为了方便,他这才在自己居住的楼下安装了车位锁。魏先生说,现在小区的车库数量少,满足不了居民的实际需求。“现在的车库根本不够用,小区内也为此发生过很多纠纷,我虽然安装了车位锁,但并不是说就占有了这个位置,如果有需要的时候,我也会和其他居民商量着使用。”对于魏先生私自安装车位锁的问题,小区的其他业主感觉这样做很不合理。一位居民称,私自安装的车位锁很不方便居民出行。小区里小孩多,经常看到小孩子避让不及被绊倒。居民张先生说,“车位锁”完全是违章路障,把小区公共道路分割得乱七八糟,防火通道也被车位锁占据,一旦小区内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开不进来。“小区里的区域属于公共资源,不能被个人私自占用。如果为了占车位,而私自安装车位锁,容易让其他的业主效仿,那样的话小区就会非常混乱,不利于管理。"小区居民说。东方花园小区物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业主在安装车位锁的时候,事先并没有向物业部门申请,私自安装的车位锁占用了公共空间,不合理。随后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与东方花园小区一样,市中区的许多小区也或多或少的安装了车位锁,城市土地空间有限,枣庄新建的部分小区因配套设施不完善,而产生业主停车难的问题,也是导致车位锁出现的重要原因。“小区在进行规划的时候应考虑到现阶段有车业主数量的增加,建地下停车场或者将部分绿化带改成停车位,以满足业主停车的需求。”一位市民说。枣庄市房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公共场地安装车位锁的做法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根据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小区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物业服务用房,都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拥有。安装车位锁把公共场地占为己有,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原问题:《小区业主私装车位锁违反了物权法哪些规定》
    回复于 2022-11-24 1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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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本小区每个楼道有2个多余的车库,请问你这自行车库是否有本楼道业主共有产权。

这个问题比较常见,解决办法如下:1、物业没权锁车位;车位不是物业的,即使没卖出去,产权应该是开发商的,假设没有产权证明产权是全体业主的或者部分是开发商的或者是人防工程;不管是谁的物业都没权利锁,物业要锁,你要他们出示“开发商关于授权物业锁车

想问下地下车库属于开发商还里业主的?

要判断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的地下车库的产权系属于开发商,还是属于全体小业主共有,主要依据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是否作为小区商品房的公摊面积。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予以分摊,则在小业主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

购买的小区地下车位,相临车位包括公共通道,被非小区业主建成全封闭的仓库,影响出入。

地下车库是有产权的,归购买者所有。而地下车位是没有产权的,如合同没有约定,归业主共有;如有约定,则归约定方所有。一般开发商都会约定归开发商所有。不管是车库还是车位,开发商都有权卖给非本小区住房。无非车库卖的是实体,而车位卖的是使用权。 原问

小区车位只卖不租 小区停车问题,地下车库只卖不租(租金900一个月,远超同类小区),变相逼迫业主买车位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开发商可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给业主;对于占用小区道路修建的停车位,产权不在开发商而在全体业主手里,可以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如何进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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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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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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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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