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从事冷运的货车停运损失费。约1万。
交通事故河南 郑州2024-11-21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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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如何计算?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的快速发展和机动车辆的大量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也急剧增加。国家在这方面出台了大量法律法规,但针对受害车辆的营运损失的责任承担问题却没有相关规定,在司法实务中就交通事故营运损失是否需要赔偿也存在许多争议。因此,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害车辆的营运损失是否能够获得赔偿及如何确定呢?仅以本人代理的一起交通事故为例,简单分析如下:第一、事故责任人是否应承担营运损失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交通事故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之外,因车辆停运而导致的营运损失还可以要求事故责任人赔偿。第二、营运损失的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主张营运损失的,应当承担营运损失的证明责任。首先,对于受损车辆是否为营运车辆,受害人应举证证明。司法实践中,车辆是否从事经营活动,应以是否取得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营运手续为准。很多时候,由于受害方车辆没有合法的营运证件,即使有运营行为也被认为是违法行为,因此,相关主张无法获得法律保护。其次,受害方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受害者间接损失的证据。实践中通常包括货运合同、客运合同中约定的可期待利益,如果没有合同的,可提供受害前六个月的营运获利数据、票据等方面的证据。附: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判决书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原问题:《交通事故中货车停运损失费怎么办》回复于 2022-09-21 21: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