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征地拆迁 > 咨询详情

公路征地杨树和杏树怎么补偿

征地拆迁辽宁 朝阳2024-11-21 08:21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包括耕地补偿费及其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多年生林木补偿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其计算方法是:  1、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其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  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  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  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交付给被征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使用,用于再生产投资,形成新的生产能力,不能分给农民个人消费。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地上附着物中产权确实属个人家庭所有的,其补偿费付给本人(家庭);被征用土地上由集体种植的青苗,其补偿费纳入当年集体收益分配;青苗属于农民或其他人承包土地种植的,其补偿费交给承包者。为了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确、节约、有效地使用征地补偿费,防止征地费用被截留、侵占,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将征用土地的征地补偿费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  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3、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4、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5、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原问题:《占地杨树怎么赔偿》
    回复于 2022-10-30 09:39:53

相似问题解答

房前屋后杨树补偿多少,政府征地

杨树补偿标准:1,杨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一般林木(杨柳

乡村公路征地补偿和房屋多少

展开全部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

征地社保怎么买,拆迁补偿怎么补偿合理,高速公路征地拆迁

一,高速公路拆迁占地房屋赔偿损主要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地段不同,补偿不同,各地有区别,以当地为准):  1,房屋货币补偿或置换、搬迁补助费;  2,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  3,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

您好!省道征地银杏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2梨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初果期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修建高速公路,所占用土地,涉及到集体经济组织的,要实行征收,国家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不一致,具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各地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具体补偿标准为:一、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根据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