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伤离职怎样获赔?谢谢
劳动争议湖南 常德2024-11-2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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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工伤十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由伤残职工的伤残等级、个人工资和所在地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有关,条件不足无法计算,建议咨询12333社保服务热线,所在地工伤保险补偿标准后自行计算。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补缴社保后,新产生的费用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其中包括: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等,当用人单位违法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时,劳动者应当要求用人单位补交,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当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原问题:《工伤离职怎样赔偿:本人拾级伤残,请问补交养老保险的希望大不大》回复于 2022-12-15 23: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