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被告王贤崔进入无锡海德堡钢材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堡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约定王贤崔从事销售员工作。同日,双方签订《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王贤崔不论因何种原因从海德堡公司离职,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开展.与海德堡公司业务有关的竞争性业务或受雇于竞争性公司,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与公司竞争,不得在与海德堡公司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海德堡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王贤崔应在每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主动向公司汇报竞业限制的履行情况,第--份报告须在离职后15天内提交,否则视为违约;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海德堡公司每月给予王贤崔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1000元;王贤崔不履行竞业禁止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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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职后,与公司签订了解除竞业协议,入职同行单位,公司以离职一年内不得进入同行业为由,不发放提成。这种情况劳动仲裁有用吗
首先竞业禁止,是对与特定的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的某些行为予以禁止的一种制度。竞业禁止的限制对象负有不从事特定竞业行为的义务,这种义务的产生原因有二: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公司法对董事、经理等的竞业禁止义务所作的规定;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签保险公司竞业限制问题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签订竞业限制 在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合同内容,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及解除劳动关系后两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相关行业。 但是没有约定补偿金是多少,这个合法吗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有以下具体规定: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关于离职后竞业限制问题
首先竞业禁止,是对与特定的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的某些行为予以禁止的一种制度。竞业禁止的限制对象负有不从事特定竞业行为的义务,这种义务的产生原因有二: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公司法对董事、经理等的竞业禁止义务所作的规定;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签我在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但是由于试用期未通过被辞退,竞业限制协议是否生效,企业能否赔我竞业限制赔偿金
签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试用期内离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知条、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并约道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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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