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尚未分割,房子在夫妻双方名下,车辆登记在女方名下,且由女方暂时使用,男方有权要车吗?
房贷车贷江苏 南京2024-11-21 15:1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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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不论是婚前房产还是婚后的房产,在离婚协议中已明确归女方所有,这个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既然女方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女方当然有权去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节录)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 第二十五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原问题:《离婚协议车归男方,车在女方名下,女方想把车过户给男方,但男方不去》回复于 2022-10-30 08: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