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前夫离婚,2020年离婚,然后他2021年河边的借款17万,然后现在借款方告借款说是19年借的但我不知情
婚姻家庭山东 临沂2024-11-16 15:2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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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中指出: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若单独举债的夫妻一方无法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您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原问题:《你好,我已离婚,前夫婚内单方借款离婚后需要共同偿还么?我根本不知》回复于 2022-11-24 10: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