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所购商品房(分期己付75%房款)又被卖与他人,请求终止合同,可争取那些侵权权益及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房产纠纷内蒙古 呼和浩特2024-11-20 15:3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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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如果不接受调房提议并要求赔偿的话能提出什么补偿要求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依据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条第2项 通俗点的说法就是一房二卖者,购房者能要求双倍赔偿 2.如果要求仍按合同执行追回远方还能不能提出补偿要求 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不是双倍购房款罢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依据是合同法107条 就本案而言,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因为换房和延期交房给你造成的损失 3.如果接受调房重新签订合同会不会能提出什么补偿要求 这点同第2点,不重述了 4.如果接受调房重新签订合同能否同时要求对方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不一定有违约金,除非你们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如果没约定违约金的话可以转而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事实上如果开发商已经交房给别人装修的话一般是不会再把原房给你的,如果交房并且过户了的话那就绝对不可能把原房交给你。因此建议还是按照第一点的方案去主张双倍购房款,才是对你最有利的方案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顺利! 原问题:《购房合同签订后发现房地产商已将房子交与他人,可以取得什么补偿?》回复于 2022-09-22 15:3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