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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公证了房产归子女所有,但一方未执行过户,可以强制过户吗

婚姻家庭四川 广安2024-11-2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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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关于所有权的问题,以公示为准,动产以拥有占有为公示,不动产以持有证照为公示。证照上的名字是谁,法律承认该物是谁的。从你的情况来看,房屋产权名义上不是你的,因为你没有产权证,但是,房屋所有权实际上是你的,因为,持有该产权证只有一人,就是你的前夫,他与你有协议,不可能与你再争,别人更没有理由来争。你们的协议就是你的产权证,千万不能丢失。既然协议房产归你,产权证也应该给了你,产权证与协议一起可以作为你的所有权证据。这只对你们离婚夫妻有效,对外无效,所以你的房子只能住,不能进行交易。但是你凭离婚协议和原房产证可以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后,你就可以任意处置了。 原问题:《2009年离婚,离婚协议书中房屋产权归女方所有,但至今未过户。在法律上房屋产权是否归女方所有?》
    回复于 2022-11-24 09: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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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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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3 13: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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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0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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