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工资
劳动争议山东 潍坊2024-11-21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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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展开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你这个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出纳故意在公司规定的时间不发放工资,是有权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详情可以到猪八戒法律服务咨询、专业律师提供免费服务 原问题:《出纳未按照单位规定的工资发放时间发放工资是否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是否有权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回复于 2022-09-23 22: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