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在公司楼下受伤住院,
损害赔偿山东 济南2024-11-21 10:3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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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当然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你的情况符合(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受到的事故伤害。我接手过类似的案子,是在上班时,电梯里受伤,认定为工作的案例。你们这个很像,所以肯定是工伤。 原问题:《在公司楼下发生意外导致骨折的是否属于工伤》回复于 2022-09-24 10:45:51